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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将开评
来源:楚天律师发布时间:2006年08月21日作者:法制网

首批工会公职律师获执业证书

  记者钟鞍钢 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、纪检组组长张鸣起今天向首都新闻界透露,全国总工会与司法部将于8月中旬至明年5月期间,联合开展“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”评选表彰活动。
  张鸣起介绍,这次评选表彰的范围包括:工会公职律师、工会系统兼职律师、受聘于工会法律服务援助机构(含职工帮扶中心)的律师、承办维护职工、工会合法权益案件的社会律师。评选要求,参选律师在扶弱助困、奉献社会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;要从事维护职工权益工作三年以上(含三年),每年办理涉诉或非诉维权事项达到一定数量和质量;或者从事维护职工权益工作不足三年,但承办的维权事项有较大的社会影响。
  据了解,评选表彰活动分六个阶段,组织推选阶段(2006年8月中旬至10月底);候选人确定阶段(11月初至11月中旬);候选人公示阶段(11月中旬至11月底);公众投票阶段(12月初至12月中旬);评议审定阶段(12月中旬至12月底)和表彰宣传阶段(2007年1月初至5月底)。从2007年1月中旬起,组织2至3名“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”通过互联网与广大职工交流,进行劳动法律咨询,扩大“杰出律师”的社会影响。
  另悉,今天上午,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、纪检组组长张鸣起向全总机关10名同志颁发了公职律师执业证书。这是全国工会公职律师试点工作启动以来,首批取得执业证书的公职律师。